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
中央再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日期:2021-02-01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0306

中央再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021年2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密关联,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扭住构建新发展格局目标任务,更加精准地出台改革方案,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挺进,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
    会议强调,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要围绕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深化改革,完善党对科技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协同化,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决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攻克重要领域“卡脖子”技术,有效突破产业瓶颈,牢牢把握创新发展主动权。要围绕畅通经济循环深化改革,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推出更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来,促进各项改革融会贯通、系统集成
    要围绕扩大内需深化改革,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围绕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统筹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