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司法聚焦新闻中心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高效快捷化解消费纠纷
日期:2014-08-20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5826

           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各类型消费纠纷维权案件大幅度提升。为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有效节省诉讼资源,潮州枫溪人民法庭与枫溪工商分局、枫溪消委会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法庭、工商局、消委会之间形成互相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为发生在消费者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之间涉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消费纠纷进行快速调解。

目前该机制运行情况良好。近日,三部门联合调解了一宗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消费者谢先生向枫溪工商分局投诉称,其在潮州某汽车销售公司(下称汽车公司)订购了一辆宝马汽车,但汽车公司迟迟未能交车且拒绝退订要求,甚至强行扣留汽车订金9500元。接诉后,枫溪工商局召集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在合同条款、订金性质等问题上认识分歧较大,消费者在网络上发表了对汽车公司商业信誉不利的言论,调解陷入僵局。枫溪工商局迅速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派员前往枫溪法庭进行咨询探讨并发出邀请函,请求枫溪法庭派出法官对该消费纠纷进行指导调解。三部门工作人员迅速组织汽车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并与消费者谢先生进行沟通,向他们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合理条款、订金性质、商业信誉、诉讼风险与成本、诉调对接的优势等方面耐心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汽车公司同意退还订金,消费者也在网络上删掉对汽车公司不利的言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