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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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运用合适成年人出庭机制开庭审理 未成年刑事案件
日期:2014-07-0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5948

           近日,潮州中院首次运用合适成年人出庭机制开庭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是指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讯问、审判时,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依法由办案单位通知熟悉涉案未成年当事人的其他成年亲属、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教师、社会工作者等,或者通知负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责的群团机构、社会组织选派符合条件的成年代表,作为诉讼参与人到场,维护涉案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履行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等职责。

    未成年人小强(化名)涉嫌抢劫被提起公诉,因自小与父母失去联系,无法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信息。为更好保护小强的合法权益,潮州中院在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的同时,启动了合适成年人出庭机制,联系凤城航标灯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作为合适成年人代理出庭。凤城航标灯志愿服务队指派有未成年人帮教经验的志愿者协助小强与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等人进行沟通、交流,并参与对小强的法庭教育。最后,小强深受教育,表示会痛改前非,认罪服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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