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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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 务求实效
-潮州中院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
日期:2014-03-30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5924

           

    潮州中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精神,在市委督导组有力指导下,结合司法办案实际,突出抓好组织动员、学习教育、实践创新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

一、突出抓好动员部署

坚持领导带头,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党员干部,层层抓落实。中院成立由陈文毓院长任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中院举行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明确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动员全院力量参与到活动中来。为确保活动实效,中院围绕着力解决“四风”、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制定了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分工,确定具体负责部门及人员,分17个项目,29个具体内容落实活动。

二、突出抓好学习教育

中院党组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活动,各支部也及时召开支部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理论,提高认识。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再动员、再部署,引导干警将教育实践活动与办案主业结合起来,谈心得、交流体会、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提高对实践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与市委督导组沟通联系,为开展学习教育、民主测评等督导工作做好服务。充分利用内部网络、互联网站、信息简报、教育专题片等载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确保正确教育导向。其中,在内部网络开辟学习专栏,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深入报道活动动态,开展学习互动交流,目前已上传的文件、资料20余份,约20多万字。积极向省法院、市委、实践办、督导组、政法委等单位报告学习教育情况,已报送活动信息简报13份。对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电视台、潮州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取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三、突出抓好实践创新

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中,中院结合业务特色,积极创新活动方法步骤。坚持开门听意见,党组成员分6个调研组,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找准解决“四风”问题突破口。组织全院正科职以上干部赴对口扶贫点饶平县新埔村学习考察,认真倾听基层群众声音。安排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审判业务部门正职轮流到信访大厅接访,倾听群众合法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开通网上“院长信箱”、“网上接访”,发放征求意见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当事人座谈,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征文活动,召开“群众路线大家谈”座谈会,发动干警建言献策。举行法官集体宣誓仪式,让每一名法官认清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组织全体党员收看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片《基石》,让党员干部接受党性教育。举办廉政专题讲座学习会、观看廉政教育片《昔日法官的铁窗泪》,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司法作风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强化“司法公正、为民司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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