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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潮州中院与工商局、消委会建立 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为进一步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潮州中院与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协商共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1月22日,潮州中院与潮州市工商局、潮州市消委会联签《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力化解消费纠纷。
当前,市场交易日益频繁,广大人民群众因日常消费而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如何及时、妥善地解决这些消费纠纷,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和谐的方式化解矛盾,是法院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课题。潮州中院经与工商局、消委会充分磋商,在畅通诉调对接管道、固定消费纠纷调解效力、扩大消费纠纷调解覆盖面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根据中央综治委等16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既有利于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争议解决方式,也是积极参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具体举措。其吸纳了法院程序规范、法律效力高、公信力强的特点,又发挥了工商部门调处机制灵活的优势,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节约司法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