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司法聚焦新闻中心
潮州中院提出司法建议获余鸿纯副市长批示肯定
日期:2013-12-17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7180

 

 
 
潮州中院在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中发现,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卫生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行医情况时有发生。此类行为扰乱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埋下极大隐患,必需引起重视并研究解决。近期,潮州中院组织对非法行医犯罪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出当前潮州非法行医犯罪频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医疗市场供不应求,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无证行医者整体素质不高,在利益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医疗卫生的宣传报道力度小,群众的医疗卫生意识薄弱。
为维护正常医疗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潮州中院特向市卫生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1、加快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力度,落实常态整治。要加快医疗机构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网络。加强卫生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对非法行医现象的认识和依法整治地意识,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及时处理违法违规医疗行为。2、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网络,实现无缝衔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多部门联合执法密切衔接,对违法行医行为依法及时打击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3、开展便民医疗,推进基层建设,实现标本并治。大力推动基础医疗进农村、进社区工作,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减免医疗资费,对流动人口多,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区域增设相应医疗服务机构。4、重视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完善监督机制。重视医疗卫生普及工作,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对非法行医案件的处理情况,通过报纸电视媒介进行通报,不断提高群众的医学科学知识,鼓励群众科学治病。加大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完善非法行医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进行举报。
潮州市卫生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复函。11月28日,潮州市副市长余鸿纯同志在市卫生局复函上作出批示:“潮州中院在审理非法行医犯罪案件时,能加强调研,提出专业性强的建议,对于有效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有积极意义,体现了人民法官积极参与社会综治的责任意识。请市卫生局组织学习并按该专项工作方案实施。”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