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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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中院在“全省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培训班(揭阳)”上介绍案例编报先进经验
日期:2013-11-19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6989

 近日,省法院在揭阳中院召开全省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培训班。潮州中院在会上作了先进经验介绍。近年来,潮州中院在案例编报上取得了突出成绩,2011年荣获全省法院案例编报先进集体。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27篇案例被省级、国家级刊物采用,刊登载体包括《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人民法院案例选》、《刑事审判参考》、《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法庭》、《典型案例分析》等。在案例编报工作上,潮州中院切实做到:

一是规范管理,分解落实。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调研综合、信息报送、新闻宣传、案例编报、司法统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案例的报送工作。确定专人担任案例通讯员,组成专门的案例采编队伍。结合实际,在年初制定案例报送计划,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每季度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对积极报送高质量案例的部门、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通过积极调动业务部门中办案骨干、新进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形成规模效应。在法院内网开辟“案例评析”专栏,上传各种刊物、载体的体例格式,公布已发表、获奖精品案例,方便查询借鉴,提高编写质量。

二是积极组织,形成合力。首先是庭局领导坚持“多带动”。充分发挥庭局领导业务优势,做到带好头,起好步,以敏锐的视角、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选好案例,“亲自上阵”撰写案例,树立榜样,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庭局领导职务优势,通过检查督促案例编写情况,给一线办案人员形成“倒逼式”压力,调动积极性,推动办案人员参与案例编写。其次是办案人员坚持“多回顾”。打破就案办案、一味苦干、不善归纳的惯性思维,养成多思考、多总结、多提炼的良好习惯,深入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证据认定、案件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难题等方面问题,归纳相同案件或同类案件审判经验,选择合适案件,积极撰写案例。第三是案例通讯员坚持“多走动”。负责联系、修改、征集、报送案例工作的研究室树立“走基层、转庭局、改方法”的工作理念,案例通讯员经常到业务庭局加强交流,了解、跟踪、督促选择、撰写案例工作,询问一线法官近来办理过的案件中是否存在一些较为特殊、典型的案件,能否按不同的案例体例进行编写,很多好的案例原始素材就是在日常交流中产生。

   三是主动挖掘,注重培育。建立起“法官——业务庭——研究室——审委会”的案例申报和审核的一般流程,由办案法官梳理裁判思维、归纳裁判要点、提炼法理评析,形成案例稿件之后层报所在庭、局,经审定后送研究室,由研究室对语言文字、案例格式等形式要件,以及典型性、代表性、指导性等实质要件进行筛选,最终报审委会讨论通过。注重“普遍抓”、“ 抓典型”和“抓转化”。“普遍抓”就是努力在全市两级法院形成办好案件、写好案例的意识和氛围,激励法官从承办的每一个案件做起,在制作优良合格“产品”的基础上力争出精品案例。“抓典型”就是重点盯住一些会办案、善调研的同志,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案例编报队伍。“抓转化”就是结合审管办组织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以及审委会讨论的难点、疑点、争议较大的案件,有意识地去征集案例、培育案例,为案例编写储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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