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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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志愿服务队
日期:2013-09-1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7669

 

9月13日,由潮州中院与中山大学校友总会潮州分会联合组建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组织——“凤城航标灯”志愿服务队在潮州中院正式成立。20名志愿者领取了正式聘书,他们将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提供志愿服务。
潮州中院一贯重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通过判处非监禁刑、前科封存和社区矫正等制度,尽力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有机会重新走上社会。但涉案未成年人更需要的是社会更多的温暖和力量,而中山大学校友会潮州分会的校友中,有众多有爱心、有热心、有能力且志愿参与公益工作的校友,愿意为社会多做一些贡献。“航标灯”能起到在黑暗中导航和警告危险的作用,成立“凤城航标灯”志愿者服务队的目的,是为了指引失足而身陷黑暗之中的未成年人走上阳光的人生道路,降低刑罚对他们成长的不利影响,同时为可能失足的未成年人引领方向,使他们不因年龄幼小、心理成长不健全而走上歧路。
为此,潮州中院在中山大学校友总会潮州分会中招募志愿服务队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等严格的程序,首批成功招募了20名队员,入选的志愿者来自社会各界,包括心理咨询师、高校教师、法律专家等具有一定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人士。服务队志愿者将通过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另外,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工作安排,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相关工作,如开庭时协助审判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引导他们以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获得从宽处罚的机会等。对于已经判刑的未成年人罪犯,志愿者们还将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教,帮助他们克服思想上的反复性和负面情绪,为缓刑少年犯和刑满后未就业的青少年联系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走上阳光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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