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两会期间,潮州市政协委员史镇泉、林玲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潮州市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解决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提案》,分析了潮州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执行难的现状、影响和原因,并提出若干意见。潮州中院接到市政协交办的提案后,高度重视,中院联络办公室主动联系提出提案的委员,征求意见。为进一步落实提案,
近年来,潮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强化执行工作,着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2010年至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执行案件358件,执结333件,结案率93.02%;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 100 %;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3651亿元,有效维护了中小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但执行难仍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针对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和实际执行率偏低等问题,潮州中院提出: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潮州两级法院执行部门将实行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清理专项活动,对2010年以来未执结的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重新清理,对上述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工作在保证做到每案都完成“四查”的基础上,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扩大查询的层面,对于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将对其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予以拘留。二是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线索,加强与法院沟通。对于目前还在执行阶段或以终本方式结案的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中小金融机构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要立即向案件执行的所在法院执行局反映,避免错失时机。同时希望由银监部门或人行牵头,定期举行中小金融机构和法院的联席会议,加强双方的沟通。三是中小金融机构要从严审贷。法院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向拒不还贷的“老赖”追讨欠款,属于事后补助,而中小金融机构前期的审核贷款更为重要,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核贷款人的资质、信用等情况,落实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堵塞漏洞,减少失误,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贷款申请坚决不贷,防患于未然。同时,提高信贷人员素质,增强依法办事观念,杜绝“人情款”、“关系款”,并建立有效的信贷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各协助机构配合,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既需要法院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各协助机构的配合。要实现各协助机构均与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形成点对点连线查询,执行人员足不出户就能查找到被执行人信息和相关财产线索。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协调解决难题。潮州两级法院执行部门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对涉及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执行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向政法委、党委和人大报告。对工作难度较大的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潮州两级法院要提请政法委督办,以期全力推动相关案件的进程。同时,潮州两级法院对于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听证、见证执行,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深入了解执行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参会嘉宾对法院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参会人员认为,潮州中院召开这样的会议,在近五年来是第一次,通过落实政协提案,创新工作方法方式,对我市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执行问题面对面进行一次实质性的探讨、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效果很好,有利于维护我市金融秩序的稳定,是两建工作的一大亮点。
潮州市政协常委、银监局局长、本次提案者史镇泉高度评价潮州中院的提案办理工作,认为召开中小金融机构债权案件执行问题调研座谈会的做法非常好,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要维护生效裁判和法律权威,改善执行绩效;二是审慎稳健开展创新工作,防止“执行不能”;三是优化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债权维护;四是探索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优化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