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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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案 实现高效便捷效果
日期:2013-07-25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6839

 近日,湘桥法院首次启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审理了原告苏某诉被告潮州市某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苏某与被告于201357签订《面试培训协议书》,培训费为4980元。《协议书》中约定,原告参加面试未能过关则被告需退还原告部分培训费2980元。2013526,原告参加面试,因总成绩排名第二未能进入下一招录环节,于次日向被告要求退回培训费2980元,遭到被告的拒绝,遂于619日向湘桥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审查,湘桥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小,于是对该案果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办案法官也根据案件特点积极耐心地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协调,被告当庭退回原告培训费2980元,原告也放弃了利息要求,案件得以当庭履行完毕。

小额诉讼程序比起普通程序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审结时间短,当事人实现诉权快。二是方式灵活,调解优先。三是实行一审终审,确保诉权。在下一步工作中,湘桥法院将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功能,加大力度,加强诉讼引导,简化诉讼程序,精简法律文书,进一步便利人民群众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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