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武警牌车违规问题专项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
此次集中整顿工作以“反对特权思想、增进群众感情、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为主题,要求全市法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整顿工作的自觉性,带头严守纪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特权思想,增强群众观念,端正纪律作风,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整顿工作重点整顿以下违规违法行为:违规使用警车开道和参加婚礼庆典等非公务活动,违规进行道路交通管制;驾驶警车、粤O牌车非执行紧急公务违规闯红灯、跨禁行线、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行;违规滥用警灯警报器;驾驶警车、粤O牌车时吸烟、拨打手机、不系安全带和乱扔杂物等不文明驾驶行为;非执行紧急公务时违规停放警车、粤O牌车;违规挪用、套用、出借警车、粤O牌车和号牌;不按规定着装驾驶警车。
潮州中院汤仲贵副院长在会上强调:各部门及基层院要按潮州中院《关于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违规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并抓好落实。一是自查自纠,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逐个单位、部门、逐个人员、逐辆车认真组织清查清理。把个人自查与单位普查相结合,摸清实情,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清理整顿,推动整顿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督查纠违,及时查纠本市法院系统警车、粤O牌车违规违法行为,督促警车、粤O牌车使用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要建章立制,根据相关条令条例、道路交通法规、车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整治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警车、粤O牌车使用、管理有关制度,并且落实监管到位、责任到人;对警车、粤O牌车管理使用、驾驶人员教育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查纠不良苗头和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