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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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中院召开书记员培训通报会
日期:2013-04-10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7149

             321下午,潮州中院召开院书记员培训情况通报会,通报了首场书记员培训的整体情况,公布评分标准,分析成绩水平,并对个别表现优秀的书记员点名表扬。

陈文毓院长参加会议,在听取培训情况后表示,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书记员培训工作,开展书记员培训班,目的在于提高书记员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首场培训只是开始,今后还会有不特定多数的培训。

陈院长要求:一、全体书记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与紧迫感,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一个案件的质量是由审判工作与卷宗文件共同组成,卷宗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案件的好坏。书记工作直接关系法院办案的质量及效率,进而影响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书记员工作必须做到提速、提质、提效,做好承办工作、录入文字,档案归档等每一个环节。二、各部门领导需帮助所在部门书记员提高水平。各庭室领导对书记员书记水平负有直接的责任,需加大力度做好指导、帮助、督促工作,认真履行传帮带的责职,落实到个案,使书记员能力有较快提高。三、政治处、教育培训科要精心组织,真正把书记员培训工作组织好、落实好,争取早出成绩,快出成效。务必从改进方法上,检查督促上,制度导向上全方位做好书记员培训工作。

陈院长还勉励书记员要树立远大的志向,长远的职业规划,树立认真学习、终身学习的目标,提高目前的工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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