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思维改变一个行业
一宗标的额只有515.6元的保险合同纠纷,官司打了一审打二审,费时大半年,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当事人想调解并早点拿到赔偿,保险公司却不同意,坚持把官司打到底!放着便宜事不干,偏偏自找麻烦,这事儿怪不怪?
“一是业务员怕担责任,怕增加个人职业风险,宁可让法院走程序也不愿调;二是保险公司内部调解报批手续烦琐,下级公司缺乏自主权,不想调!”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刘建荣法官一语道破天机。
潮州中院刘建荣法官介绍,当前机动车保险纠纷成为数量最多的保险案件类型,但是案件调撤率低、保险公司胜诉率低的情况比较突出。
将2010年至2012年的保险纠纷全部梳理分析后,潮州中院向汕头保监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保险行业应当树立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思维方式,建立保险案件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理赔,重视调解,节约诉讼资源;完善保险人免责事由的告知说明义务等。
收到司法建议后,汕头保监局局长尹江鳌立即打电话给潮州中院院长陈文毓表示感谢,称赞法院“跳出圈子看问题,切中了要害”!2012年11月,潮州中院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汕头监管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潮州市保险纠纷诉前联调和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意见》(建议稿)。法院将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公司建立案件内部调解审批“快速通道”,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审批“快速通道”。
刘建荣法官预计,有了两个“快速通道”,大批案件将在诉讼前得到化解,原本冤家路窄的双方当事人还没进法院的门儿就可以握手言和。
短短几个月,司法建议就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机制。潮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许泽波称赞:“一份建议提升了整个保险行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