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潮州湘桥法院执行局在春节来临之际,及时为潮州市某公司22名职工发放12.4万元的执行欠薪款,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人文关怀贯穿到执行程序中。
案件回顾:被执行人潮州市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资金流失,账户被法院冻结,设备被查封,所租用厂房也因长期欠租被起诉索回,于2011年10月中旬全面停产;法定代表人严某为了逃避债务,至今仍下落不明,拖欠申请执行人22名职工自2011年7月至10月工资累计人民币12.4万元。2012年4月,刘某等22名职工向湘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凭借仲裁裁决书于2013年1月4日向湘桥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中,被拖欠工资职工由于长期无法领回工资,情绪激动,如果处理不善将会埋下不稳定隐患。湘桥法院在收案后立即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及时予以立案,并集中人力进行重点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司法人文关怀贯穿到执行程序中,一切以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一方面及时对职工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耐心解释,告知他们要严格按照执行程序来实现自身权益,稳定职工的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查明被执行人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及时将该公司被法院查封的设备进行公开拍卖,将拍卖所得款优先偿还22名职工的工资。深入细致的工作最终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2013年1月16日,湘桥法院将执行欠薪款12.4万元一一划入22名职工提供的个人账户中,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拖欠职工工资的案件不仅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法院执行工作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执行法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注重讲求执行艺术,不断寻找突破案件的切入点,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消除积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及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