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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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法院信息2012年第64期
全市法院审限管理、司法建议、主动执行工作座谈会召开
日期:2012-06-29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0128

  近日,潮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限管理、司法建议、主动执行工作座谈会,两级法院执行局长、审管办、研究室主任、立案庭、刑庭、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分析今年1至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延长审限、超审限案件以及司法建议、主动执行工作情况,研究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法院审限管理、司法建议、主动执行工作,并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有关规定,统一了意见,形成了会议纪要。

  对审限管理工作,柯伟副院长指出,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的审限管理工作随着审判管理的逐步加强而得到强化,但现行流程管理还存在监管“盲区”,有效性未能充分发挥;部分案件承办人审限意识不强,办案效率不高,审限管理必须作为两级法院审判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会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干警审限意识,切实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坚决杜绝超审限现象。原则上不批准案件延长审限,争取实现中院党组提出的“零延长审限”目标。下半年开始,对于超审限案件将“通报到人、分析到案”。

  对司法建议工作,柯伟副院长指出,我市两级法院对司法建议工作重视不够,进展严重滞后,无论是按照省法院提出的工作要求,还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都存在巨大差距。必须破除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抵触情绪、畏难情绪,必须破除开展司法建议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抵触情绪、畏难情绪,两级法院应当把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正确处理好司法建议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坚持以审判执行工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的作用,推动司法建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对主动执行工作,柯伟副院长指出,应澄清模糊认识,统一思想,推动主动执行工作的深入与完善。会议强调:主动执行告知和确认的重点部门在两级法院立案庭和各审判庭,要重点抓好诉讼立案告知阶段、诉讼结案征询阶段、综合业务系统录入以及二审生效裁判文书证明尽快送回原审法院等几个环节, 确保入口科学分流、机制顺畅运行、过程严格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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