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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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谢谢你!”近日,当事人薛某某来到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将一面致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并连声道谢。
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曾经僵持不下的鞋底买卖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让这起商事纠纷在庭前化解。
2025年10月,经熟人牵线,做制鞋生意的吴某向薛某采购一批鞋底。双方只是口头说好供货、交货以及结算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薛某按期完成交货。可吴某在查验、投入生产后,觉得这批鞋底的做工、质感,达不到自家工厂的生产适配要求。因为对货物质量存疑,17000元货款,吴某一直没有结清,双方就此产生矛盾。
之后的几个月里,薛某多次上门沟通、讨要货款,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之下,薛某向潮安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立案后,法官梳理完整件事情经过,发现这场矛盾根源,是买卖双方对产品质量的认知不一样,并非完全没有调解的空间,于是启动庭前调解,尽量减少双方的诉讼负担。
调解现场,吴某拎来一袋涉案鞋底,情绪并不平静。
“我不是故意欠钱不还,这批鞋底本身就有问题。”吴某说,使用这批鞋底做出的成品鞋交到客户手中后,接连爆出问题,过不了客户的验收。
这番说法立刻遭到薛某反驳。薛某表示,自己经营鞋底供货多年,产品都是按照固定模具生产,过往大量出货,很少接到同类质量投诉。成品鞋出状况,更有可能是吴某工厂的贴合工艺操作问题,责任不该算在鞋底上。
两方各说各的道理,谁也不肯退让。
为还原事实,法官现场勘验这批鞋底,做硬度测试,比对纹路、工艺细节,对照双方提交的说法和证据逐一核实。
掌握实际情况后,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分别给双方算清法律账和生意账。
法官单独告知吴某:现场勘验没有发现鞋底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目前吴某拿不出证明鞋底不合格的有力证据,如果走司法鉴定,耗时久,鉴定成本也高,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一旦败诉,企业口碑也会受到影响。
转头,法官又和薛某沟通:涉案货款金额不算大,持续打官司会耗费不少时间精力。眼下吴某正面对客户退货,经营压力不小。适当做出让步,尽快拿到款项结案,也能保留未来合作的可能性。
讲清法理,也顾及经营现实,双方对立情绪慢慢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当场确认17000元欠款,并完成全额转账。这起商事纠纷,在庭前阶段顺利解决。
近两年,潮安法院紧扣辖区产业实际,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搭建“前端预防、中端化解、后端保障”全链条司法服务。两年来共审理买卖合同、承揽加工等商事纠纷3411件,全力护航辖区产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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