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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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近900万债务卡在千斤老茶,执行积案何以实现多方共赢?
日期:2026-09-15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3

      

      近日,随着一笔近333万元的执行款打进申请执行人黄某的账户,一桩陈年茶叶执行疑难案件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攻坚下终于尘埃落定。

      翻看书记员的通话记录,为敲定评估、抵债、租金、腾退等各项细节,团队和各方当事人沟通通话累计不下百次。案件中,5000多斤陈年单丛茶,既不好评估,也难以拿来抵偿债务,厂房腾退工作也是阻力重重。

 

      面对一堆棘手问题,潮州法院执行团队在从潮州市区到潮安区凤凰镇的路线上来回奔波。他们没有死盯着茶叶处置,转而盘活茶园相关资产,帮黄某实现胜诉权益,5名关联案件的债权人也按比例分到款项,多方诉求得到兼顾。

 

      这笔“茶叶账”要从2024年8月算起。彼时,黄某拿着仲裁裁决书,向潮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某茶叶公司等主体偿还近900万元债务。同时,他向法院提供两条财产线索:该茶叶公司持有一处茶园的土地租赁权益,仓库还存放一批据称价值超千万元的单丛茶叶。

      办案人员随即赶赴现场核查。这片土地向村集体承租,地块上建有茶厂;仓库内,确实堆放着数量可观的单丛老茶。

 

      动产处置通常变现较快,执行法官最先打算优先处理这批茶叶。可矛盾很快出现,黄某和茶叶公司负责人陈某,始终没法就茶叶处置参考价达成共识,案件只能进入委托评估环节。

      难题接踵而至。单丛茶属于地方特色商品,没有统一定价标准,也没有具备对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法院便委托有相关经验的潮安区茶叶协会到场抽样评估。

      专家现场冲泡比对后给出结论:这批茶叶存放近二十年,品质和市面普通单丛茶差异明显,缺少市场参照价格。

 

      法院又先后6轮摇珠挑选鉴定机构,得到的结果如出一辙,没有机构能够给出明确估值。

 

      评估这条路走不通,法院又尝试以茶抵债。2025年5月,法官约谈双方协商,但两方对茶叶价值预期差距悬殊,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评估不行,抵债谈崩,案件该如何推进?

      执行团队及时转变思路。茶园土地租赁权益虽存在不少变数,但属于实实在在的有形资产。2025年7月,法院完成测绘,核实租赁土地4012平方米,地上建筑3335.71平方米。2026年1月,该租赁权益连同地上建筑物启动拍卖。4月2日,当地村民曾某以474.5万元竞拍成功。

      拍卖落槌,事情并未结束。5000多斤陈年茶叶,依旧堆放在厂房之内。

      陈年老茶对温湿度、通风要求很高。如果简单强制腾退,储存条件不达标,茶叶品质极易受损,还容易激化被执行人对立情绪。

      怎样稳妥迁移这批茶叶?

      法官劝说陈某自行寻找场地,整体搬迁茶叶与生产设备。陈某却道出难处:搬迁仓库的租金没有着落。

      办案人员意识到,对方并非不愿配合,而是缺少资金。法官又多次和黄某沟通,敲定处置方案:给予茶叶公司两个月时间自行完成腾退,搬迁租金优先从本次资产拍卖款里拨付。

 

      茶叶公司后续找到一处500平方米仓库。执行团队多次上门核验场地规模、仓储条件,确认租金落实。2026年7月31日,全部茶叶、设备顺利搬迁完毕,为厂房交付扫清障碍。

 

      工作人员逐间清点房屋,逐项登记资料,4012平方米茶园租赁权益以及3335.71平方米建筑物,完整交付给买受人曾某。

      目前,黄某收到近333万元执行款,关联案件的其他债权人也按比例受偿。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剩余债权将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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