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司法聚焦>法院宣传与法同行
回应民生期待 兑现胜诉权益 潮安法院力破“小案难执”僵局
日期:2025-06-05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61

 

 “虽然被拖欠的款项金额不大,但法官们用实实在在的执行力度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现在这笔款终于如愿拿回来了!”申请执行人刘某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说道。而这仅仅是潮安法院关于开展“执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成效的缩影。

 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潮安法院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执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累计拘传被执行人9人,司法拘留1人,促成执行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58142元,以雷霆之势兑现“真金白银”,彰显“小案件大民生”的司法担当。

 释法明理促履行 守诚信市场原则

 在刘某与苏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潮安法院调解,双方虽达成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欠款40000元的调解协议,但苏某迟迟不履行。

 执行法官向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传唤其到庭接受调查询问,但苏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被执行人的屡次失信,考虑到案件事关民生,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对苏某实施拘传措施。

 “还款是你应尽的义务,若因逃避债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影响,这反而因小失大。” 面对拘传到庭仍态度强硬的苏某,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分析利害关系。

 最终,苏某转变态度,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当场付还刘某10400元,并就剩余货款与刘某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

 刚柔并济促和解 护和谐社会氛围

 2021年2月之前,陈某经人介绍向郑某多次借款,后其丈夫苏某培再次向郑某借款,并就原借款项与现借款项签订《借款合同》。后苏某培仅付还利息61000元。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法院经审理判决苏某培、陈某应付还郑某借款本金292292元及利息59750元。

 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传唤被执行人苏某培到庭,但苏某培置之不理。

 为彰显司法权威,执行法官通过多方努力,锁定被执行人苏某培的踪迹,并将其拘传到庭。

 “如果你逃避执行、拒不还款,我们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希望你能认清形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主动沟通、协调还款方案,承担其应尽的法律责任。”执行法官在谈话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

 最终,苏某培付还郑某部分款项10000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

 民有所护,“执”有所应。此次专项行动,潮安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多措并举破“小案难执”僵局,倾情回应民生期待,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