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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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河湖法官”工作室成立
日期:2025-04-27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90

 

 近日,潮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潮安区人民法院签署《潮安区“河湖长+河湖法官”协作机制》,共同成立“河湖法官”工作室,促进提升河湖管理和保护法治水平。该工作室系我市首个“河湖法官”工作室。

 韩江历来是粤东的“黄金水道”,河湖健康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全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据了解,该协作机制旨在将河湖生态保护发展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坚持依法履职、协同发力、分工协作“三大原则”,落实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服务保障、司法建议、联合保护、联合打击“六大机制”,全力推动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和审判机关的职能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潮安区“河湖法官”工作室在潮安区法院建立“河湖法官”审判队伍,由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专业法官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河湖生态普法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监督生态修复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工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潮安区河湖生态保护发展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形成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的新模式,更好助力绿美潮安建设。

 未来,“河湖法官”工作室将通过加大司法保障力度、强化生态修复治理、提升联合保护效能、讲好绿美生态故事“四大举措”,切实做好河湖、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河湖资源及其生态系统保护发展执法和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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