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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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法官高效执行 1300万元执行款4天到位
日期:2025-01-07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89

 

 近日,湘桥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从进入执行程序到执行完毕仅耗时4天,1300万元执行标的额全额发放到位,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某建筑公司(甲公司)作为发包方、苏某作为承包人、某房地产公司(乙公司)作为担保方,三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合同》,约定苏某自2019年6月开始承建某小区部分建筑工程,2023年1月,涉案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根据三方签订合同约定,工程劳务款自验收期满一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但直至付款期限届满,甲公司、乙公司仍未向苏某支付工程劳务款。为追回欠款,苏某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将两家公司诉至湘桥法院,并在诉讼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诉讼保全期间,由于甲公司提供两幢楼房作为担保,湘桥法院依法裁定查封甲公司提供担保的楼房两幢。

 湘桥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甲公司、乙公司支付苏某1200万余元劳务款,然而两家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林洁考虑到该案执行款为工程劳务款,金额高达1300万元(含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这沉甸甸的数字背后,关系着那些为建设房地产挥洒汗水却被拖欠薪酬的工人,尤其是那些背井离乡、怀揣着对家庭责任与生活希望辛苦打拼的农民工兄弟。为了能让苏某尽早拿到工程劳务款并发放到工友手中,执行法官决定迅速开展执行行动。

 采取什么执行方式好呢?法官考虑到,虽然该案件在审判阶段已经办理了财产保全,但若通过拍卖被查封房产来回收执行款的方式,不能最快保障胜诉人权益兑现。

 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后,执行法官发现甲公司账户尚有款项可以支付,遂快速裁定足额冻结甲公司账户存款1300万元。

 “苏某,你们的钱收回来了,尽快到法院签署确认书!”当苏某到湘桥法院签署账户确认书后,去年12月12日,1300万元顺利到达苏某账上。

 “林法官,钱全部到账啦!太感谢您了!苏某带着工友们来到法院,激动得握住法官的手。

 “赶紧把工友们的工钱发放下去,让大家能拿钱回家过个安乐年!”林法官对着苏某说。

 湘桥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工作的力度与温度,精准助力“平安湘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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