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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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法律实习生公告
日期:2024-07-02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62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与高等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高等院校接收法律实习生来院开展实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接收岗位

拟共接收40名左右,同一批次安排10名左右。主要安排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担任法律实习生,承担审判辅助事务。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优秀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起草法律文书以及专题调研等工作。

实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从20247月至20256月(可根据个人安排填写实习起始时间,届时分批次审核接收)。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根据工作需要,实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人选条件

法律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三)法律专业在校本科学历以上学生(其他专业也可少量接收);

(四)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五)身体健康;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报名方式采取学生自荐和院校推荐两种方式。

1.学生自荐。报名学生按要求填写《报名推荐表》,所在院系审核盖章,然后将表格电子版(word格式)和盖章后的表格扫描版(pdf格式)、学生证等材料电子版(jpg格式)发至邮箱czfyzzc@126.com。可登陆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czcourt.gov.cn)下载相关表格。

2.院校推荐。院校可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参加实习,提交材料与学生自荐相同。

我院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实习起止时间,分批次安排实习。

(二)资格审核。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学生基本信息,了解政治表现和在校期间一贯表现。

(三)办理接收手续。根据报名、资格审核及同批次人员接收数量情况,择优确定实习人选,通知拟接收人选和所在院校,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实习人员应签订《实习纪律承诺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院会同实习生所在院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

实习期间,不解决交通和住宿,可在机关食堂就餐(早、中、晚三餐)。

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人员的表现情况出具实习表现材料;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将出具优秀实习生证明。

五、纪律与监督

接收实习生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接收资格。

 咨询电话:0768-2391005(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2024年72


      附件:

       实习纪律承诺书

       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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