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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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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的办事指引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潮州两级法院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现就信用修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二、申请窗口
潮州两级法院执行事务中心。
三、申请材料
生效法律文书或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
四、修复流程
(一)提交修复申请及证明材料;
(二)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事务中心;
(三)执行法院进行核实;
(四)作出解除失信名单的决定;
(五)在平台进行屏蔽,删除操作。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