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当前位置 : 首页 > 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
《知产财经》广东潮州中院与多家单位建立地理标志联合保护机制
日期:2023-12-29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9874

《知产财经》>资讯>正文

广东潮州中院与多家单位建立地理标志联合保护机制

    此次《意见》的制定,是潮州中院等联签单位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地理标志产权协同保护的生动实践,是破解地理标志维权难题、深入实施产业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整体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潮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11月13日,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与潮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合保护机制,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地理标志联合保护 助力潮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地理标志前端治理,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更好地促进地区特色产业经济发展。
  在加强地理标志的联动保护力度上,《意见》指出,要提升地理标志使用的使用率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潮州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 积极指导地理标志注册人健全完善地理标志使用管理机制, 探索完善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模式;加大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模式下行政与司法的协调衔接;优化地理标志领域纠纷的处置效果,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的诉源治理,积极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加快地理标志保护的机制建设上,《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工作信息、统计数据共享,不定期召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协调会议,共同研判新形势、新动向;建立健全培训调研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研讨会、庭审观摩、专题座谈等方式联合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行业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漏洞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将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列入各联签单位宣传工作计划,坚持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 促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队伍专业结构,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家型队伍。
  此次《意见》的制定,是潮州中院等联签单位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地理标志产权协同保护的生动实践,是破解地理标志维权难题、深入实施产业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整体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潮州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 2016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本站网络实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12074263号
粤公网安备 44510202000076号     访问量:5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