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潮州中院)牵头与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建立联合保护机制,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地理标志联合保护助力潮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地理标志前端治理,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更好地促进地区特色产业经济发展。
目前,潮州市拥有凤凰单丛(枞)茶、潮州手拉朱泥壶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近年来,潮州市司法与行政部门纷纷出台各项措施,并建立联合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地理标志假冒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当地优质地理标志品牌,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今年以来,潮州市两级法院立足于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在助力潮州地理标志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多措并举。”潮州中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述负责人表示,潮州中院课题组详细分析近年来潮州法院地理标志类知识产权案件情况,同时“走出去”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沉下去”到潮州凤凰、庵埠、浮洋等基层一线调研,剖析目前地理标志司法保护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在强化诉前调解、专业审判、内外协同、机制配套等方面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意见建议,同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向潮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包括建议加大宣传、监管等工作力度,强化风险提示,畅通企业交流渠道,加大协调调解力度等。
凤凰单丛(枞)茶是全国六大茶类之一乌龙茶的杰出代表,以“天然花香、特殊丛韵”而著称。在获批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其被列入首批“中泰3+3”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产品目录,也被批准成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首批10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为进一步加大茶类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提升名茶司法共保合力,推动茶产业绿色健康规范发展,今年9月5日,凤凰单丛(枞)茶产地法院——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与西湖龙井茶核心产地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名茶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通过建立法院之间常态化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从促进裁判统一、强化协作联动、加强会商通报、深化交流合作、共享体验基地等方面加强两地法院关于名茶保护的司法协作,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茶类案件专业审判工作格局,提升名茶品牌司法共保合力,为推动茶产业绿色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行政监督检查
在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中,行政保护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近年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加强巡查、落实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保护凤凰单丛(枞)茶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以仁化白毛茶、沿溪山白毛尖、凤凰单丛(枞)茶、象窝茶等10余个茶叶类地理标志产品和大沙天露茶、英德红茶等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为主要对象,加强市场上茶叶类地理标志产品和以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管。2022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生产、销售茶叶市场主体企业6000余户次。
“2023年潮州工夫茶大会举办期间,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夫茶大会展馆设立‘知识产权(地理标志)维权投诉站’,设置宣传展示牌,现场为群众提供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咨询,分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企业咨询600余人次。”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积极开展展会巡查,对参加展会的地理标志权利人是否规范使用、印制地理标志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受理地理标志标识违规使用及其它知识产权纠纷投诉。
近年来,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监管,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该局对辖属百余家地理标志权利人的地理标志合法使用人印制、发放、使用专用标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摸清专用标志使用信息,建立专用标志使用台账。指导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规范使用专用标志,引导茶叶行业协会及相关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有效管理以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利用每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地理标志保护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辨别茶叶类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的能力以及保护地理标志品牌的意识,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报地理标志违法行为。
统筹保护联合治理
为更好地统筹加强地理标志前端联合治理,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近日,潮州中院及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出台了《意见》。
在加强地理标志联动保护力度方面,《意见》指出,要提升地理标志的使用率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全市地理标志资源的普查,积极指导地理标志注册人健全完善地理标志使用管理机制,探索完善符合市场需求的经营模式;加大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地理标志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模式下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协调衔接;优化地理标志领域纠纷的处置效果,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的诉源治理,积极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加快地理标志保护机制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工作信息、统计数据共享,不定期召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协调会议,共同研判新形势、新动向;建立健全培训调研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专家讲座、研讨会、庭审观摩、专题座谈等方式联合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行业管理、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漏洞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将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列入各联签单位宣传工作计划,坚持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促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队伍专业结构,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家型队伍。
潮州中院与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共同表示,此次《意见》的制定,是潮州中院、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联签单位强化地理标志产权协同保护的生动实践,是破解地理标志维权难题、深入实施产业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整体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潮州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本报记者 赵瑞科 通讯员 张蝶 林焕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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