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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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为“凤凰单丛”“西湖龙井”撑起司法“保护伞”广东首份跨省名茶保护协议签署
日期:2023-10-10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240

为“凤凰单丛”“西湖龙井”撑起司法“保护伞”

广东首份跨省名茶保护协议签署

载自“潮州+

潮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郑新培 通讯员 张蝶 吴添淼)为进一步加大茶类品牌司法保护力度,近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名茶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据了解,这是广东首份跨省名茶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专业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两地茶产业高质量绿色健康发展,为实现名茶品牌保护跨域联动、统筹协作、系统治理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西湖龙井”是杭州最具影响力的地理标志,“西湖龙井茶”是最为知名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一。西湖龙井茶已连续三年蝉联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榜首,在2022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以79.05亿元稳居第一。

被誉为茶中香水的“凤凰单丛(枞)茶” 因单株种植、单株采摘、单株制作而得名,是我国茶树品种中花香类型最多样的特种茶类,茶叶品系有80多个,是全国六大茶类之一乌龙茶的杰出代表,以“天然花香、特殊丛韵”而著称。在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其被列入首批“中泰3+3”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产品目录,也被批准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首批10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

近年来,潮安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涉茶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当地茶旅文化发展的着力点,在凤凰镇设立网上巡回法庭,妥善审理涉茶产业领域案件,及时化解涉茶农、茶商、茶企矛盾纠纷,为潮州凤凰山茶旅走廊和茶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两地法院表示,将以此次协议签署为契机,秉承共识共为、共作共赢、共建共享、共商共议原则,紧紧围绕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通过建立法院之间常态化司法协作工作机制,从促进裁判统一、强化协作联动、加强会商通报、深化交流合作、共享体验基地等方面加强关于名茶保护的司法协作,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茶类案件专业审判工作格局。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名茶品牌保护相协同的司法保护制度,共同促进名茶保护和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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