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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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判刑15年!潮州法院审结一宗多人贩毒案
日期:2023-06-26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3183

近日,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柏某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谭某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邰某归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4月至2022年7月6日期间,被告人柏某伟为非法获利,先后6次在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某公寓附近单独或指使被告人邰某归将毒品甲基苯丙胺(又称“冰毒”)共计52.17克贩卖给被告人谭某红及多名吸毒人员,从中获得赃款共计人民币36200元。其中,被告人邰某归明知柏某伟在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先后4次帮助柏某伟将毒品甲基苯丙胺共重1克贩卖给吸毒人员,从中获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000元。

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谭某红为非法获利,以贩养吸,先后4次在清远英德等地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重1.4克给吸毒人员。

2022年7月7日,三被告人在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柏某伟身上及居住的房间查获了毒品甲基苯丙胺共重24.24克,从谭某红身上查获了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50.87克。

综上所述,柏某伟单独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76.41克,非法获利人民币35300元;被告人柏某伟、邰某归共同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1克,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谭某红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52.27克,非法获利人民币1800元。 三被告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官提醒: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不仅影响身体健康,更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本案中,被告人柏某伟、谭某红均长期吸食毒品,多次贩卖毒品致东窗事发。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要沾染毒品,严格遵守国家对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增强抵御毒品的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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