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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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3-03-02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6737

——2023年2月15日在潮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宋伟莉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法院职责,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潮州、法治潮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9638件,同比下降8.91%,下降幅度全省排名第210年来首次出现回落;结案18255件,结案率92.96%,全省排名第4;存案1383件,同比下降6.36%,全市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切实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全力推进社会安全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242,审结2138件,判处罪犯2315人。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审结涉黑恶案件735人,省督办案件100%审结。杨某民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紧盯黑财清底,罚没财产611.9万元,扫黑除恶财产处置率100%。发出司法建议32份,得到省扫黑办通报肯定。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重拳打击欧某富等人入户抢劫致死案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深入推进“全民反诈”,审结“美女直播打赏”案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28件,涉案金额超过1200万元。枫溪法院审结“一元云购”案入选全省法院涉互联网十大案例。严惩养老诈骗,审结林某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判决退赔金额1483.72万元,坚决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8件,从严惩处涉案毒品177.8公斤的蔡某德等人制毒案等重大犯罪。

严惩职务犯罪、破坏经济秩序等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犯罪案件23件,彰显严惩腐败坚定决心。审结侵吞扶贫资金、农资补贴等“蝇贪”案件15件,助力乡村振兴。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审结制售伪劣商品案件37件,涉案金额1857万元;审结黄某富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件,守护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84件,审结黄某才利用网络购买零件非法制造枪支案件。严惩涉案金额1500万元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维护正常公共秩序。严厉打击李某智等15人偷挖河砂犯罪行为,全力护航韩江“秀水长清”。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从重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发出司法建议,与相关部门共筑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20名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助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70.97%。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饶平法院发布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充分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0125件,审结9355件,同比上升5.62%8.63%,结案标的额29.62亿元;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91件,审结469件,同比上升108.05%118.14%

强化民生司法保护。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1284件。中院与市妇联出台《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发布妇女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联合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履职能力。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侵权案件908件。审结劳动劳务纠纷案件228件,促进建立和谐用工关系。积极参与“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审结相关案件311件。审结涉22户业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得到人民群众高度评价。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审判职能,出台25条实招硬招,助力“三大战役”攻坚取胜。妥善解决涉房涉地等纠纷,成功调解一宗时间跨度近20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商铺租赁等涉疫纠纷协调化解,助力企业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促进困境企业再获新生。审结岭南玻璃厂等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推进我市“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制定服务潮州现代化建设21条措施。审结侵犯恒洁卫浴驰名商标权系列案等知识产权案件784件,保护创新创造。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支持行政机关实施“放管服”改革,促进行政机关科学决策、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推进“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发布潮州法院首部行政审判白皮书及10个典型案例,助推依法行政。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建立健全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共有13件案件因协调和解而撤诉。

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延伸诉前调解功能,积极参与“无讼村居”“无讼社区”创建,推进诉源治理。两级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案件2585件,调成率53.29%。注重服务特色产业发展,与相关行业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全力把陶瓷、茶叶、文旅等产业纠纷化解在前端。中院诉前调解工作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潮安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助推诉源治理创新做法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刊登。

三、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健全为民便民机制。接收网上立案申请8612件,办理跨域立案申请183,开展电子送达7425次。在山区、海岛等地设立网上巡回法庭,实现网上调解、网上开庭。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设绿色服务窗口,提供“移动式”立案服务。车载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49场次,就地调解、就地审判。增加科技法庭数量、实行无纸化办公、优化诉讼服务区,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感。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6130件,执行到位金额6.49亿元。在省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考核中,中院被评为一类第5名,并作为3个先进法院之一在全省法院执行局长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中院成功执行2宗上市公司股票纠纷案,兑现债权1.9亿元,为财政增加税收3320万元;指导湘桥法院为186名农民工追回1000多万元“血汗钱”。打通查人找物、协同联动等执行堵点,与公安部门建立“查人扣车”联动机制,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加大执行力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289人次,司法拘留6人次,以拒执罪等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次。创新执行方式,饶平法院首次委托广州海事法院成功处置大型船舶,枫溪法院尝试以“执行寄语”方式破解探望权执行难题。

扎实做好司法公开和普法宣传。公开生效裁判文书6445份,庭审直播案件2301件,观看量超过46.75万人次。首次以“线上直播+线下参观”形式举办开放日活动,首次发布《潮州法院五年发展规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审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做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院女法官宣讲队入选“广东省巾帼志愿示范宣讲队”,全市开展“普法六进”活动122场次。全力讲好法院故事,在中央媒体发稿41篇,在潮州日报“与法同行”和潮州电视台“每周说法”栏目刊播109期。

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激发提质增效内生动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细化合议庭等3类审判组织和6类审判人员职责清单,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审判团队分案规则,优化审判团队分案组合,院庭长主办案件10175件,占全部办结案件的55.74%。加强审判指导、开展案件评查、召开两级法院业务学习交流会,提升办案质效,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至3.21%,潮安法院“三连+”清案工作机制得到最高法院通报肯定。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成部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权下放工作。在知识产权、环境资源领域试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实施意见》,推进繁简分流,探索“要素式”审判,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72.43%

大力推进重点改革项目。坚持以“小切口”“微创新”推进改革,构建工作规范化、和解标准化、方式便民化、联动一体化的“四化”知识产权诉前和解机制。加大对基层少年审判指导力度,推动全省首个以在人民法庭加挂牌子方式设立的少年法庭在浮洋法庭成立。中院“知识产权诉前和解机制”和潮安法院“建设少年法庭”入选全省法院百项改革培育项目,且均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改革项目”。

五、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1场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场次,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规范干警言行,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举办党建成果展、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等活动,建强战斗堡垒。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大力选培年轻干部,提拔副科职以上干部27人,并为74人晋升职级等级,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举办“法•声”读书交流活动,选派3名干警到省法院学习,接收基层法院24名干警跟岗学习,组织各类教育培训1415人次。开展“一月一主题”务虚研讨、“对标先进”“矛盾攻坚”调研,中院获评“全省法院学术研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研先进集体”。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举办迎春晚会,改造法院文化基地,建设“心灵茶舍”和“职工书屋”,干警演绎潮剧《绣红旗》获评广东法治文化节金奖。强化群团工作,中院成立市直机关首家妇女联合会,中院团支部获评“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组织评选“最美书记员”、开展岗位练兵,形成争先创优良好氛围。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运用“实地+智能”相结合方式对诉讼服务、文书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开展审务督察,有效改进司法作风。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认真按照市委部署,对照“八种表现”开展查摆整改,坚决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积极开展“清风溢潮州”大家谈活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强化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突出强基导向,加强对基层党建等工作指导,协助组织部门选优配强基层法院班子,健全中院班子成员挂钩基层联系点制度。制定《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双向交流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制定《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争创“一庭一品牌”。潮州法院人民法庭“四精”模式建设经验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创新研讨会作交流分享。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潮州中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整体效能仍需加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仍有差距;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仍有薄弱环节,司法廉政监督和纪律作风建设还需常抓不懈。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十五届历次全会部署以及上级法院要求,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谋划推进平安潮州法治潮州建设,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围绕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部署,找准法院贯彻落实的着力点,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潮州法院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部署要求,妥善审理涉重大项目、产业发展、产权保护等相关案件,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重拳打击盗采河砂、破坏山体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服务绿美潮州生态建设。聚焦市委创建“三区一都”、主办国际潮团联谊年会等重点工作,稳妥办理涉侨、涉文化遗产及文旅产业等纠纷案件,助推打造文化强市建设标杆。聚焦平安法治潮州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三是保障民生权益。不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机制,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在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一站式”建设,推出更多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司法举措。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化司法领域各项改革,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是锻造过硬法院铁军。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加快推进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一刻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露头就打,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戮力同心、勇毅前行,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为加快推进潮州高质量发展、谱写现代化潮州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数据图表


图表 1   2022年全市法院案件基本情况对比图


图表 2   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分布图


图表 3    2022年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分布图


图表4  2022年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类型分布图



附件2:部分用语说明
1.杨某民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4年以来,被告人杨某民等人有组织地实施催收非法债务、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杨某民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生活秩序。湘桥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对被告人杨某民等9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及罚金。潮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欧某富等人入户抢劫致死案
2002年10月10日晚,被告人欧某富一伙进入陈某建家中实施抢劫,搜索财物后,冲进陈某建房间,采用持刀砍、用布带绑手脚等暴力手段控制住陈某建,在房间内抢得现金人民币约12万元。翌日上午,被害人陈某建被发现时已死亡。潮州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对被告人欧某富等3人判处死刑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


3.“美女直播打赏”案
2020年8月份开始,同案人张某放(另案处理)成立多个诈骗公司,被告人詹某香被招聘为公司主播,负责配合公司人员与被害人进行视频通话及语音聊天等,后张某放陆续招聘张某泰等人担任公司客服,以网恋的名义与不同被害人微信聊天,诱骗被害人到网络直播平台打赏。张某放成立的多个诈骗公司采用上述方式诈骗多名被害人合计871183元。饶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泰等13人有期徒刑九年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等附加刑及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潮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4.林某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3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林某柱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以放贷投资为由向社会公开宣传,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向集资参与人麦某芬等140多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7265500元,已归还部分集资参与人本金共计361000元,已支付部分集资参与人利息2107190元,尚未归还资金共计14797310元,至2019年12月份因无法归还钱款潜逃。饶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柱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5.蔡某德等人制毒案
该案涉案毒品(甲基苯丙胺)达177.8千克,是潮州辖区有史以来制毒数量最大的毒品犯罪案件。2016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岳、蔡某德等人为非法牟利,向林某发承租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远光村的闲置工场,用于制造毒品并将已制出的毒品贩卖给他人。该组织合伙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坏。潮州中院一审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蔡某德、李某岳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林某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6.黄某富等人生产销售假酒案
被告人黄某富、黄某茂为非法获利,利用购进的原料酒按相应的比例进行勾兑、灌装,生产假冒品牌洋酒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022725元。被告人黄某鑫系“京东物流”彩塘营业点的业务人员,为非法获利,帮助黄某富邮寄销售的假冒品牌洋酒,金额共计人民币581295元。潮安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富、黄某茂、黄某鑫三人有期徒刑八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潮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7.黄某才网购零部件非法制造枪支案
被告人黄某才于2022年3月通过快手APP结识一名自称能组装枪支的人员(身份不明)并添加对方微信,后向其购买组装枪支教学视频。2022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黄某才先后从网络上购买了射钉枪、钢管、水管双接头等配件,并在湘桥区某瓷泥厂内自制枪支。湘桥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才有期徒刑三年。潮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8.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
被告人余某等22人为非法获利,利用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设备登录“亚博体育”赌博网站,在该赌博网站开通代理级别账号,后通过发送该代理级别账号生成的链接或二维码等方式招引参赌人员到“亚博体育”赌博网站注册会员账户并投注参赌,从中赚取佣金提成,该系列案涉案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各基层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该系列案2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中,被告人姚某野提出上诉,潮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9.李某智等15人偷挖河砂案
被告人吴某贤、李某智中标“韩江归湖段沿岸河砂堆放权项目”,注册成立潮州市潮安区归湖镇绿竹砂场并对外经营。2021年2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吴某贤、李某智等合伙参与在韩江潮州市潮安区赤凤镇流域盗采河砂共计37406.69立方米,价值人民币7481338元。潮州中院二审以非法采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智等15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十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6395609元,并处罚金人民币40.5万元。


10.22户业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系列案
该系列案22户业主原所在小区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隔壁小区而严重受损,2017年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住房受损赔偿协议,约定由该公司负责重建小区,并向业主支付腾退费,2019年底将重建赔偿房和商铺交付业主使用。后直至2022年案件审理时该公司仍未能交付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重建赔偿房,且只向业主支付了一年的腾退费。湘桥法院一审认定该公司构成违约,依法判令该公司向业主支付赔偿房款,并支付腾退费至赔偿房款付清之日。潮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11.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某建筑公司于2001年承建某学校的工程项目,2004年竣工后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筑公司主张工程总造价1600多万元,学校累计向建筑公司支付1200万元后,没有继续支付工程余款。双方对工程款协商不成,建筑公司遂于2022年起诉。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时间间隔长,近20年僵持不下,矛盾突出。为减少双方诉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潮州中院经多轮调解,释法说理阐明利弊,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建筑公司同意减免学校200多万元工程款利息,协助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学校支付工程尾款及利息。


12.《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
潮州中院出台《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通过对预重整程序启动、临时管理人履职、临时债权人委员会及听证等进行规定,为探索构建挽救危困企业、帮助企业重生提供路径选择,更好服务保障潮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3.岭南玻璃厂等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
潮州中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职能,积极与地方政府联动,克服国有“僵尸企业”资产查清评估、职工安置等一系列困难,全力做好案件审理工作。2022年,潮州中院经审理裁定“地方国营潮州市岭南玻璃厂”等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有力推动我市国有“僵尸企业”有序出清。


14.以“线上直播+线下参观”形式举办开放日活动
2022年11月,潮州中院首次以“线下参观座谈+线上直播探访”方式举办“向党和人民报告——潮州中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督员、行业协会代表、媒体记者等走进法院,参加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同步直播实地参观和新闻发布会全过程,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15.《潮州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6年)》
2022年4月,潮州中院发布建院以来首份《潮州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对潮州法院未来五年总体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在更高起点上打造让人民满意的特色精品法院”目标定位。《潮州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将重点任务细分成56项子任务、214项具体工作措施,强调要办理精品案件、坚持精诚司法服务、推进精准司法改革、强化精致文化引领。


16.红色潮剧《绣红旗》获评广东法治文化节金奖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潮州中院干警以江姐在渣滓洞中含泪绣红旗的故事情节进行二次创作,拍摄红色潮剧《绣红旗》(短视频),充分表达对革命烈士的深切缅怀和永远跟党走的坚定情怀。2022年12月,《绣红旗》在近300个参赛作品中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荣获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语言类法治文艺作品金奖。

17.人民法庭“四精”模式建设经验
近年来,潮州法院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立足司法实践特点、汲取潮州文化智慧,形成以“精准服务、精密融入、精诚办案、精心普法”的“四精”理念为核心的人民法庭建设模式,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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