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51执保11号
许高云、雷凡、彭辉:
申请保全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许高镭、许高云、雷凡、彭辉、李东英、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粤51民初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冻结被申请人许高镭持有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ST文化;证券代码:300089;协助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股票的股数在限额人民币279333316.69元的范围内,参考具体实施冻结措施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确定,冻结期限为三年;2.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ST文化;证券代码:300089;协助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股票的股数在限额人民币39167992.26元的范围内,参考具体实施冻结措施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基准确定,冻结期限为三年;3.冻结被申请人许高云在招商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6226090203892688的存款,限额人民币131328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4.冻结被申请人雷凡在广州银行森堡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6224673131127207800的存款,限额人民币288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5.冻结被申请人彭辉在招商银行广州锦城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6214830203388433的存款,限额人民币576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6.冻结被申请人李东英在民生银行广州珠江纺织城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6216910302490005的存款,限额人民币5184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7.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商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广州林和路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120907082510601的存款,限额人民币12672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8.驳回申请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查封、扣押六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机动车及其他等值财产的保全请求;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