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51民初684号
日期:2023-01-13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7102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51民初684号
陈家:
本院受理原告刘伟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防止过问案件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
你方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材料,逾期则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2月15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进行审理,你方逾期无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