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51执173号
日期:2022-05-2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081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51执173号
詹乾坤:
申请执行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詹乾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2)粤51执173号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当事人缴款通知书。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