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51执3号
日期:2022-01-20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209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51执3号
卢汉勇: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卢汉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2)粤51执3号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缴款通知书。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