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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2021)粤51执219号之一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51执219号之一
陈鹏晋(CHEN PENGJIN):
申请执行人深圳宏程同兴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鹏晋(CHEN PENGJIN)、潮州市长江投资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粤51执219号限制消费令以及(2021)粤51执21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裁定(2021)粤51执21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