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51执复11号
日期:2021-06-28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065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51执复11号
沈颖瑾:
申请执行人郭燕儿与被执行人沈颖瑾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粤51执复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郭燕儿的复议申请,维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5103执1593号执行裁定。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