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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2021)粤51执11号之一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51执11号之一
潮州市创佳电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TEKALGOY TRADING(泰可盖贸易)与被执行人潮州市创佳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粤51执11号限制消费令和(2021)粤51执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裁定(2021)粤51执1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