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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概况

(2021)粤51执10号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张贵鑫:
申请执行人黄达诚与被执行人张贵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粤51执10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以及(2021)粤51执1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决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裁定(2021)粤51执10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请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