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51执10号
日期:2021-01-25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3285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张贵鑫:
你与申请执行人黄达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案字12757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1执10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依法责令你履行上述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请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