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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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车开上门、“云”端隔空对话……潮安法院多元调解让诉讼服务“暖”起来
日期:2021-05-19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2791

4月29日,记者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潮安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司法服务新举措,积极开展好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潮安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庭调解有利于提高法院工作效率。通过引导群众以“非诉”方式快速化解纠纷,不仅帮助群众节省“打官司”的时间、节约诉讼成本,也让司法为民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暖民心。

巡回审判车开出调解“加速度”

近日,潮安法院古巷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车“点对点”开到当事人家门前,成功诉前调解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对调解工作及结果均表示满意。

今年2月,潮安区古巷镇黄某永向潮安法院古巷法庭提起诉讼,起诉同村人黄某卿。黄某永和黄某卿本相识多年,此前,黄某卿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黄某永先后多次借款,至2020年1月共结欠借款本金19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后黄某永经多次催讨无果才提起诉讼。古巷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在积极征询双方当事人以及并获同意后,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双方各自的诉求,并确定好到庭调解时间。3月底,黄某永因身体疾病而住院治疗,致使无法按时到庭参与调解。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黄某永年事已高、病痛初愈、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遂决定采取“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方式,将“调解室”搬到黄某永家门前。

在巡回审判车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心平气和地表达各自的诉求,直截了当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让互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还清欠款,黄某永同意放弃利息请求,全程耗时不到10分钟。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调解工作及结果均表示满意,这宗民间借贷纠纷至此也画上圆满句号。

“云上调解”让群众少跑腿

除了上门调解, 潮安法院还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借助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执行等便民措施,切实让群众“少花钱、少跑腿”,及时保障、兑现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暖”。

近日,潮安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成功诉前调解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今年1月,被告陈某鹏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林某桐借款6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后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于3月份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标的额不大、争议较小,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了解到被告陈某鹏远在广州工作、近期无法回老家参加现场调解,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启动线上诉前调解机制。

案件依程序移送至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指导下,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成功登录,并熟悉掌握了调解平台相关操作方法。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云”端“隔空对话”,调解员在其中悉心说法、细心说理,仅仅用了十几分钟,双方当事人便达成和解协议并完成电子签名确认。

最终,原告林某桐同意被告陈某鹏以分期付款方式还清欠款,并免除利息。至此,双方矛盾纠纷便烟消云散,他们对这种不收费、高效率的诉前调解方式均十分满意,点赞法院司法为民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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