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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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51民初144号
日期:2021-03-24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419

广

公   告

(2020)粤51民初144号    

林爱遂

本院受理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与被告林爱遂、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送达本院(2020)粤51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林爱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第10535258号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二、被告林爱遂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10000元;三、驳回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50元,由原告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负担367元,被告林爱遂负担183元,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径付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你方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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