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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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51民终277号
日期:2020-07-09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3555

广

公   告

(2020)粤51民终277号

陈以灵:

本院受理上诉人苏书钰与被上诉人陈以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51民终2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5103民初656号民事判决;二、陈以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苏书钰借款98500元并支付该款利息(自2018年12月1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三、驳回苏书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陈以灵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苏书钰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请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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