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51执128号
日期:2020-06-10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3819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汤创伟:
关于你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银行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2020)粤51执128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汤创伟所有的车牌号为粤UQQ385(丰田牌,车辆识别号542886)的小汽车1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请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