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得发:
关于你与浙江振泰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51执1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