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51执90号
日期:2020-05-06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446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51执90号
张戈: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张戈银行卡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粤51执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立即履行(2018)粤5102民初41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义务和报告个人财产状况,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前述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前述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