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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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51执恢7号
日期:2020-06-13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3448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健、王承桂

2020)粤51执恢7号申请执行人曾美丽、彭鹏与被执行人于华平、马健、王承桂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51执恢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扣划被执行人马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92.85 元。二、扣划被执行人王承桂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535.87 元。三、扣划被执行人马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37.79 元。

同时公告送达2020)粤51执恢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本院2020)粤51执恢7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二0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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