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训
法院概况
法院概况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处潮州市湘桥区,成立于1992年,下辖潮安、饶平、湘桥、枫溪4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与审判管理办公室合署)、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治处、法警支队等17个机构。全市法院目前核定编制442名,在编干警380名。 [查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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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51执恢7号
日期:2020-04-13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4462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健、王承桂:

现向你送达(2020)粤51执恢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于华平、马健、王承桂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23620.3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银行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两年,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查封、冻结期限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书焕 联系电话:0768-2392783)

0二0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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