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原则
日期:2020-08-26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16514
(一)平等自愿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应尊重当事人的调解意愿;调解协议的内容应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不得强行要求当事人接受明显损害其利益的条款或内容。
(二)高效便捷原则。调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合法原则。调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四)诚实信用原则。调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五)保密原则。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