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21)潮中法司选字第3号
日期:2021-01-25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5446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1)潮中法司选字第3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1年月1月28日上午9时,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楼立案庭通道法官会见室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20)粤51执恢6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北路24号楼房(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975152号)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