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14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月11月9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行政庭移送的(2019)粤51行赔初1号案件涉案国有土地、厂房、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