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13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月10月12日上午10时进行公开摇号,为本院审监庭移送的(2020)粤51民再4号案件选定鉴定机构。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