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11号
日期:2020-09-15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26106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11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月9月18日下午3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20)粤51执210号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潮州市潮枫路北侧金都园B1幢、B2幢17宗房地产,以评估时为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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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