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10号
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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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0)潮中法司选字第10号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月9月1日上午9时,进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对本院执行局移送的(2020)粤51执197号案件中被执行人苏惠深所有的位于潮州市西新南路建安花园建兴街90号铺(证号: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09)005495号)的不动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院联系电话:0768-2392759
2020年8月28日